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

"聖誕老公公真的從煙囪裡跳了出來"

案例:

已婚中年男子因為兩小時前突發中風來到急診室,
評估後符合打t-PA的條件。
隨行的只有病人女友,
病人和妻子鬧翻,拖了十幾二十年還離不了婚。

因為打t-PA有腦出血風險,施打前一定要請病人簽同意書,
病人卻因嚴重失語症無法得知其意願,一旁的女友又不具法定代理權,
依法必須請第一順位的法定代理人,也就是妻子代理同意。




狀況A:
聯絡上妻子,但妻子擺明不管病人死活,說不簽同意書就不簽。

狀況B:
聯絡不上妻子或病人的其他家屬。

# t-PA只能在發病三小時以內打,時間相當緊迫。施打後並不影響overall survival,只是對病人之後復原狀況有幫助。t-PA當然也可能弄巧成拙,反造成顱內出血。


不打t-PA可能造成遺憾,也許一輩子良心不安,但於法沒有任何不妥。

硬著頭皮打下去,如果出血,醫師大概準備被告死(或附帶賠死)。




如果你是急診醫師,會怎麼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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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今天邱P&穆淑琪老師醫倫teaching的真實案例~
只能說,兩邊不是人阿~
法律上其實還有許多不完備之處,理論上這種事本不該丟給醫生煩惱,
基本上,一個大原則,如果時間緊迫又找不到人簽同意書,
只要對病人好,醫生先做下去,理論上不應該有後顧之憂(譬如發生併發症被告)。
(當然這之中也有特殊狀況,還有討論空間。)
但,因為制度上的不完美始終會存在,所以醫護人員必須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,
踏上這途一定要有這樣的認知才行,只是沒想到大環境真的越來越差,
偏偏官員從來不正視這些問題,
竟然駁斥內外婦兒四大皆空、嚷嚷著產科醫師荒用PGY一年彌補即可,
真的很好奇他們是真傻還是裝傻...
撇開這些不談,
很開心在結束小兒科見習和六上醫倫課後還能見到穆淑琪老師!
真的很喜歡她~:)
醫病關係日漸扭曲的現在特別需要role model,
隨時放在心裡,鼓舞自己也好、警醒自己也好。

老師的分享說到了心坎裡,
不管是針對這個案例的處理、還是最後老師的個人經驗,
聽著聽著眼眶就濕了,
老師很像小時候影集裡那些衝鋒陷陣的熱血醫生,
很執著、很認真、不顧一切地,
執業了這麼久仍然堅守著自己的原則,
熱情未隨著時間和環境消磨,真的很厲害。

3 則留言:

  1. 在電腦前問我這個問題 我一定很冷靜的不打= 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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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後來他們怎麼處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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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請現場好幾個見證人聯名擬一份類似同意書的文件
    簽署前必須回答這個問題:"如果病人是你的家人,你會怎麼做?"
    好像大家都回答會打吧
    所以後來就打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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